关于会计学专业及相关课程、教研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评估的通知
青大评字﹝2017﹞28号
财经学院、体育部:
根据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推进工作的需要,现决定对会计学专业及相关课程、教研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本科专业:会计学
2.核心课程:《中级财务会计》
3.选修课:会计理论专题
4.公共课:体育(足球)
5.教研室:会计学教研室;健身健美教研室
6.校外实习基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二、评估依据
1.青海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青大校教字〔2017〕46号);
2.青海大学关于印发本科专业课程、教研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青大校教字〔2017〕73号)。
三、评估时间
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9点
四、评估地点
财经学院会议室
五、评估小组
组长:费胜章(青海大学评估中心副主任,教授)
成员:王 健(青海大学督导室主任,教授)
周印利(青海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
秘书:卜亚男(青海大学评估中心干事,副研究馆员)
请你们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