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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机械工程学院等本科教学评估整改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水利电力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和评估整改方案的时间进程,评估整改期为一年。目前,你们的评估整改期限已到,为了全面落实《青海大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检查验收你们评估整改以来的工作成效,学校决定对你们的整改工作依据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和各自的整改方案,逐条对照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7月12日

时 间

被检查单位

备注

上午

8:30~10:00

机械工程学院

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进行评估整改工作总结汇报(PPT),时间10分钟。

10:30~12:00

水利电力学院

下午

2:00~3:30

土木工程学院

4:30~6:00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二、检查验收方式

以各院自查为主和学校检查验收相结合,先自查后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验收小组

  长:杜德志  副校长  研究员

副组长:费胜章  评估办公室副主任  教授

  员:韩    校督导室主任  教授

陈  松  校教务处副处长  副研究员

王  刚  化工学院院长  教授

白英卿  财经学院副院长  教授

耿排力  医学院基础医学部原主任  教授

赵  静  农牧学院教学管理部主任  教授

张金霞  校督导室督导员

  书:卜亚男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秘书

四、具体要求

  1、整改工作是评估工作的重要阶段,各院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2、各院在自查工作结束后,对整改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学院本科教学评估整改工作检查验收报告书》,并于7月10日前,将报告书上报(含电子版)至校评估办。要求报告书中的内容翔实,依据充分,篇幅在3000字以内。

附件:学院本科教学评估整改工作检查验收报告书(式样)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