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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及相关课程、教研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评估的通知

关于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及相关课程、教研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评估的通知

青大评字﹝2017﹞30

化工学院、学生处:

根据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推进工作的需要,现决定对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及相关课程、教研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核心课程:《化工设计》

2.专业基础课:《化工原理》

3.专业选修课:《化工安全概论》

4.公共选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指导》

5.教研室:化工工艺教研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

6.校外实习基地: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评估依据

    1.青海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青大校教字〔2017〕46号);

2.青海大学关于印发本科专业课程、教研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青大校教字〔2017〕73号)。

三、评估时间

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9点

四、评估地点

化工学院会议室

五、评估小组

组长:费胜章(青海大学评估中心副主任,教授)

成员:王  健(青海大学督导室主任,教授)

          周印利(青海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        

秘书:卜亚男(青海大学评估中心干事,副研究馆员)

请你们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2017年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