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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青教高〔2011〕68号

  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本科专业评估长效机制,推进我省普通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与管理,经研究,我厅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对各本科高校的2-3个本科专业进行评估,今年的评估工作从201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方案》要求在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本科专业自评工作(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报我厅高教处),确保今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2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3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标准内涵说明

4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材料形成规范

5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

6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学校提供备查档案材料参考目录

7. 青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组工作规程(试行)

8. 专家组考察评估工作日程安排表

9. 青海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主要观测点考察评估方法一览表

10.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题考察评估方法及技术说明

     11. 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用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