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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青教高〔2013〕128

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高〔2011〕68号)要求,我厅将于10-12月份组织专家组赴各本科高校对本科专业开展现场考察评估。为做好现场考察评估工作,我厅确定了青海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9个本科专业参加评估。现就开展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是实施青海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构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高等学校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在自我检查评估的基础上,按省教育厅要求,积极主动地配合专家组做好现场考察评估工作。

二、省教育厅确定参加评估的本科专业和评估专家组成员,参评专业名单详见附件1,专家组名单详见附件2。专家组受省教育厅委托对参评专业开展现场考察评估工作,依据《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组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进行评估工作。

三、各有关高校要对参评专业开展自我检查评估,认真按照专业评估工作要求完成自评工作,并将加盖公章的《专业自评报告》纸质及电子版于11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做好相关教学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四、专家组赴各高校现场考察评估的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高教处另行通知。

 

附件:1.青海省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名单

2.青海省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组名单

 

 

 

 

 

                                 青海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15

 

 

 

 

附件1

 

青海省普通高校2013

下半年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名单

参评学校

参评专业

青海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经济学

环境工程

青海师范大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物理学

地理信息科学

青海民族大学

汉语言文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