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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青海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青海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于2017年7月21日经第8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请你们按照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开展专业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专业自评报告和专业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具体要求:

1. 根据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进一步开展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分析;

2. 根据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专业教学质量学校标准;

3. 根据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和学校标准,开展师资、教学资源(包括经费、教学设施、实习基地、培养方案、课程、社会资源等)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分析;

4. 通过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第二课堂等培养过程,进一步开展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度分析;

5. 通过课程、实验、作业、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与学生知识和能力的矩阵对比,开展培养目标和标准的达成度分析;

6. 通过教师、在校学生、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开展培养质量对培养目标和标准的达成度分析;

7. 通过专业评估,进一步规范教学档案资料管理。

专业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和专业质量学校标准的制定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青海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