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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学院等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有关事宜的通知

大评字20119

医学院、农牧学院、化工学院、财经学院:

根据我校《青海大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和《关于对医学院等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具体评估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11月14-15日,医学院;11月16-17日,农牧学院;11月18-19日,化工学院;11月20-21日,财经学院。

二、评估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刘连新(教育部评估专家,土木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副组长:韩文(校督导室主任、教授,医学院督导室主任)

成  员:

    杨基础(清华大学教授,化工学院副院长)

林  青(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农牧学院副院长)

朱  涛(清华大学教授,财经学院副院长)

黄维通(清华大学副教授,计算机系副主任)

张才骏(校督导室原主任、教授)

王  健(校督导室经管组组长、教授)

郭翀琦(基础部主任、教授)

秘  书:

沈  茜(原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副科长、讲师,现水利电力学院专职辅导员)

三、专家组办公地点

博士楼二楼评估工作室

四、其它

    1.为了更好地做好评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请各院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11月11日前,将联络员有关信息(姓名、具体工作部门、职称、职务,从事学科、联系方式等)上报校评估办。

    2.兹定于11月13日下午2点在校本部博士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评估专家预备会,请各位专家和联络员务必准时参加。

 

 

                                  一一年十一月十日